CCAR-395简介
CCAR-395全称为《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现行有效版本为CCAR-395-R1,是中国民用航空局规范民用航空器事故、事故征候等事件技术调查工作的核心规章,2007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
一、核心定位与适用范围
- 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各地区管理局负责组织的民用航空器事故、飞行事故征候的调查及相关工作。
- 覆盖我国境内发生的民用航空器事件,以及我国登记、运营、设计制造的航空器在境外发生的相关事件的调查参与工作。
- 与你之前了解的《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安全建议管理办法》直接配套,是民航事件调查全流程的顶层规则依据。
二、事件调查核心原则
- 独立原则:调查由事件调查组织独立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调查工作。
- 客观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严谨,不得带有主观倾向性。
- 深入原则:全面查明事件发生的各类原因,深入分析航空器设计制造、运行维修、人员训练、制度管理等全链条的促成因素。
- 全面原则:不仅要查明本次事件的直接原因,还要排查调查中发现的其他潜在安全隐患。
三、调查组织与核心权限
- 民航总局负责组织特别重大事故、运输飞行重大事故、外国民用航空器在我国境内发生事故的调查;地区管理局负责组织运输飞行一般事故、通用航空事故、航空地面事故、事故征候的调查。
- 调查组有权封存相关飞行资料、航空器残骸,要求相关单位提供运行记录,对事发现场实施监管,询问相关人员,调取影像资料等。
- 与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调查工作,保障调查的中立性。
四、调查核心目标与安全建议规则
- 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的唯一目的是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不是为了分摊过失或者责任。
- 调查过程中提出的安全建议是技术性预防建议,不得用于任何过失或责任的认定。
- 全球关切的安全建议需按要求通报国际民航组织,防范全球范围内同类系统性安全缺陷引发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