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147简洁
CCAR-147全称为《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是中国民航局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培训机构管理的核心行业规章,现行有效版本为CCAR-147 R1,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核心基础信息
-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 适用范围:所有面向申请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AML)或其机型签署的人员提供培训的机构,未取得有效合格证的机构不得颁发本规定下的培训合格证书
- 管理分工:民航局统一负责境外/地区机构的合格证签发管理,各地区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国内机构的合格证签发与日常监管
二、合格证覆盖的培训类别
- 民用航空器维修基础培训
-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基础培训
- 民用航空器维修基本技能培训
- 民用航空器机型培训
-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项目培训
各培训项目的专业/等级限定需匹配CCAR-66部相关要求,机型培训需明确到具体航空器及发动机型号
三、核心合规要求
- 人员与场地:理论班人数上限为24人,实习设施需配备标注“仅供培训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
- 考试规则:闭卷考试70分及格,学员作弊12个月内禁止参加相关考试,教员作弊需终止教学资格并上报局方
- 有效期差异:国内机构合格证长期有效,境外/地区机构合格证有效期为2年
- 罚则层级:设置警告、罚款、暂停培训项目、吊销合格证四级处罚措施
四、申请与审查流程
- 申请主体:需为法人单位或其书面授权的内部机构,熟悉本规章要求
- 必备材料: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申请书、机构管理手册、对应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境外申请人还需额外提供本国/地区民航当局颁发的资质证书、国内培训意向书
- 审查流程:局方收到完整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受理,受理后协商确定现场审查日期,机构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整改,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五、配套实操指导要求
维修培训机构需依据CCAR-147第147.18条建立实作评估规范,为每个操作项目制定对应的培训工卡,相关文件需作为管理手册附件报局方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