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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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收录时间:
2026-08-01

CCAR-66简介

CCAR-66现行有效版本为《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R3),是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部件修理人员执照资质管理的核心民航规章,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4年完成了核心条款优化调整。

一、执照核心分类

  •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包含基础部分和机型部分,基础部分分为航空机械(ME)和航空电子(AV)两个专业,ME专业下又细分涡轮式飞机、活塞式飞机、涡轮式直升机、活塞式直升机4个类别。
  •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包含基础部分和项目部分,基础部分分为航空器结构、动力装置、起落架、机械附件、电子附件、电气附件6个专业。
  • 两类执照的机型/项目部分,都必须在取得对应基础部分资质后,方可向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追加授权签署。

二、2024年优化后的申请条件

  • 年满18周岁,无色盲色弱等影响维修工作的身体缺陷。
  • 大专及以上理工科专业学历,完成规定的航空器维修实做培训。
  • 具备至少1年经单位授权的民用航空器/部件维修工作经历。
  • 通过CCAR-66部规定的航空器维修基础知识培训及对应考试,完成航空维修技术英语等级测试。
  • 民航行业信用信息记录中无航空器维修相关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三、执照考试与教材配套

  • 基础部分需通过笔试和技能考试,2024年修订后取消口试要求,允许理论考试多次参加。
  • 2024年12月5日,中国民航维修协会受民航局飞标司委托,正式发布民用航空器维修基础(M1-M6)系列教材第一次修订稿,作为执照培训和考试的通用参考教材,配套建立官方考试题库。
  • 教材共6本,分别对应M1航空概论、M2航空器维修、M3飞机结构和系统等6个培训模块,由中国民航大学等5所民航院校专家联合修订完成。

四、资质维持与机型签署规则

  • 执照续签要求每2年累计完成6个月有效维修经历,并完成规定的再培训。
  • 机型签署新增24个月有效期规定,持有人在有效期内对应机型维修放行工作时长不足6个月的,签署将不予延续。
  • 首次申请机型签署,需在通过机型维修培训考试后,完成至少连续6个月的机型维修实习,由具备对应资质的教员评估通过后出具推荐函。
  • 授权CCAR-147资质培训机构开展在校生培训,允许通过学历课程替代部分课时,学生毕业前即可报考基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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