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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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收录时间:
2026-08-01

CCAR-39简介

CCAR-39全称为《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是中国民航规章体系中专门规范适航指令管理的核心文件,也是民用航空产品安全管控的强制性法规依据。

一、核心定位与法律属性

  • 法规层级‌:属于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39部,配套规范性文件为《适航指令的颁发和管理》(AP-39-01)。
  • 强制效力‌:适航指令是该规章下的强制性文件,未完成对应适航指令要求的民用航空产品,任何人不得投入使用。
  • 责任划分‌:未按时执行适航指令引发飞行安全事故,由该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或维修单位承担对应责任。

二、适用覆盖范围

  • 产品范畴‌:覆盖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螺旋桨及机载设备等全品类民用航空产品。
  • 缺陷场景‌:针对同型号产品共有的不安全状态、未达设计标准的生产缺陷、境外适航当局通报的同类安全问题等情形发布管控要求。
  • 执行主体‌:所有涉及民用航空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营、维修单位,都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应适航指令的整改工作。

三、管理与执行机制

  • 分类管理‌:适航指令分为普通、紧急(立即生效)、特殊(含敏感技术)三类,分别采用常规发布、传真加急通知、安全渠道传递的方式送达。
  • 国际协同‌:中国民航局与美国FAA、法国DGAC、德国LBA等多国适航当局建立适航指令交换机制,评估境外指令后转化为中文版本下发执行。
  • 全流程管控‌:依托2004年全国上线的适航指令网络化管理系统,实现指令接收、处理、分发、执行反馈的全闭环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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